2011年4月2日星期六

自主知识产权=不受任何人干涉?(普18)

.
笔者把 “什么是自主知识产权“ 这问题”百度”了一下,置顶的解释是(节录):

“  在我国所称自主知识产权是指中国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经过其主导的研
究开发或设计创作活动而形成的、依法拥有的独立自主实现某种技术知识资产的所
有权,其中包括从其他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那里购得的知识产权。”

“  一些对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了解甚少的人往往把自行研发的新产品误认为是具有
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其实不然。实际上,自己研发的新产品,只有通过申请专利
并获得专利权,设计的软件等取得了版权(著作权)保护,使智力成果以法律形式
明确为自己所有,拥有者可以对其进行支配而不受任何人干涉,这样的产品才能称
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相反,虽然是自己研发出来的新产品,但没有取得专
利权、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智力成果的归属关系没有依法确定下来,这样
的新产品则不能说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笔者直觉这里多少有误区之嫌。

要是“自主”的定义包括“不受任何人干涉”,最少从美国知识产权法律观点而言,
“通过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设计的软件等取得了版权(著作权)保护”并不符合
这个“自主”的定义。

拿到美国专利或版权注册,本身并不能作为正当的法律防护,来阻挡别人指控你侵
权!

专利局发给你专利,只是因为你的发明 (严谨而言,你的专利权利要求) 是有足够
的新颖性,跟这”发明“有没有侵犯别人的专利,风马牛不相及。例如别人的专利
要求包括”A+B+C+D“ 的组合,而你的改进是 ”A+B+C+D+E+F+G“,那就是能说服
专利局获得专利权,你还是会侵权,一样会挨告,又何来”自主“之言?

”取得了版权(著作权)保护”作为“不受任何人干涉”依据,也是有点底气不足。
美国的版权注册,规费US$35 大洋,平均六个月批准发证 (快件只要两星期),根本
就没有实质性审核,也没有审核作品是否原创(或是抄来的)。

实质而言,没有那种法律手段可以担保“不受任何人干涉”。任何市场经济里的商
业行为,要是没有风险,也就是很可能没有回报! 要尽量不受任何人干涉,避险的
方法是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 之 “ 五、战略措施  (一)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40) (节录) 引导企业在研究开发立项及开展经营活动前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检索。”
 明知山可能有虍,当然要小心觅路而行。

普遍而言,知识产权是攻击性的矛,而不是防卫性的盾,主要是用来阻止别人侵你
的权,但并没有作为法律防护功能可阻挡别人指控你侵权。

(GEN 18)  链接USIP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