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战略措施包括:”(56) (节录)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交流,组织共同维权。“
笔者在思考中国社会应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对外型“讼管行业,思路总回到:中
国的各行业商会,是当前最有资格和资源的群体,可以筹措行业的对外型讼管服务。
想象一下,行业商会的优势是:
(1) 与行业成员企业已有的人际关系;能高效提供协调功能;
(2) 本身责任就是应该协助保护行业成员企业的权益,并辅导行业升级;
(3) 有丰富人脉,能建立投资管道。
只要能辅以专业知识加上其他在美国维权的资源,成立专职的有限责任子企业来负责
管理,行业商会属下的讼管企业很快就能立竿见影地协助商会成员企业在美国保护他
们新的工业设计和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讼管行业,在美国不乏出类拔萃者。已上市的例如 Acacia Research (Nasdaq
股号 ACTG),最近两年股价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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