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5日星期二

美国专利局开始实行三轨制审查专利申请 (专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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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宣布计划开始受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 - 让发明家
和企业可以选择自己的实用专利在12个月内处理(多付费,提前首次审查)。目前,
美国实用专利(Utility Patent) 申请从送件到首次审查平均需要近三年。

根据新的三轨方案,专利申请人可以按请自己的需要选择首次审查的速度。


    美国实用专利三轨制审查



第一轨道
(优先轨)

第二轨道
(普通轨)

第三轨道
(延时轨)


专利局并未最后定案

何时生效?
2011-05-04
2011-05-04
暂定2011-09-30

外加规费

US$4,000 (小型企
暂时没有减半)

未知
首次审查
送件12个月内
旧有程序
由申请人控制的延迟
可达30个月,再连接
第二轨道的现有程序

特别限制
-  只限实用专利和植物专利
生效日后,完整的,
  电子送件系统(EFS)
  送检申请
不超过四项独立的权利
    要求
不超过30项总要求
不能有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Multilple Dependent 
     Claim)
只限非延续性申请的
新案

  根据商务部知识产权副部长兼美国专利商标局长 David Kappos 说:

“第一轨道提供了一个全面的,灵活的专利申请的处理模式,为我们国家的创新者
提供不同的处理选项,能更好地响应我们的申请人的实际需求。 三轨方案将带来将
最重要的新产品和服务更快推向市场,帮助企业在美国建立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为优先进行审查的要求,第一轨道最初将限制在10000 件案件。美国专利商标局会
再次在本财年结束(9月30日)重新评估是否需要调整今后几年需要。

详情请看第一轨道公布,和原来三轨计划公布

(PAT 16)    链接US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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