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

美专利局预算削减,高手“让九子”? (专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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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政府入不敷出,大刀阔斧削减预算,连“岁岁有余”的美国专利局,同样预算被
砍。国会4月15日通过的日2011年预算,该机构对未来财政年度开支授权只有20.9
亿美元,远低于其谋求的 23.2  亿美元。

根据新预算,美专利局本年度“超收”的 8千5百万到一亿美元的规费收入,将要上
缴联邦政府库房被用于其他非专利项目上。

4月22日,美专利商标局主任Kappos已宣布将在专利审查队伍推行以下变化:
-  停止加班,冻结招聘;
-  培训将限于“必须培训”;
-  PCT 检索经费“大减”;
-  底特律分局不开了;
-  除了“关键任务”需要,IT基础设施不再投资;
-  强制性削减开支,包括旅游,会议及其他支出;及
-  第一轨道加快专利审查程序“无限期推迟”。

对从业人而言,最后一条是有点朝令夕改,因为实施专利审查三轨制,是4月初才公
布的,说是第一轨多交$4,000大洋,就可以12个月内第一次审核 - 现在又其路不通了。

奇怪的是,KAPPOS 说商标部门将不会受到变化的影响。

看来有好一阵子美专利局的士气会受影响。但在国际的高赌注知识产权博弈,看来
美国这 IP”盟主“仍是信心满满,绑一只手,再让九子,也还从容。

(PAT 19)   链接USIP

2011年4月21日星期四

MGA 对 美泰第七十回合 - 好“小子”绝处逢生? (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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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美泰公司 (Mattel),是世界第一大玩具制造商,和芭比帝国的所有者,豪据世
界玩具娃娃行业龙头数十载,无人能撼。总部就在南加洛杉矶市郊滨海的 El Segundo
市。

2001年,不见经传的 MGA 公司推出Bratz  (“小子”) 娃娃系列,以独特的超大头
娃娃,狂野的梯形凤眼,噘厚嘴唇和性感服装,再加上多族裔民族娃娃概念,轰动
性横空出世,吸引年龄较大的女孩,直接而且深切影响到芭比娃娃的销量。MGA 几
年间就变身十亿美元的企业,总部就在离美泰总部以北只有 30 英里之遥的 Van Nuys
区!

对商界豪强而言,斯可忍孰不可忍! 总要想个方法把这崛起的竞争对手挡住,于是
美泰主张 MGA 是窃取 BRATZ 的概念,几年前将 MGA 告将官里。

美泰公司认为,卡特.拜然,BRATZ 的创作者(前芭比设计师),想出 BRATZ 娃娃概
念时是还受雇于美泰公司,所以根据他的发明协议的条款,整个 BRATZ 系列娃娃的
版权都应属美泰公司。拜然先生作证说,他创作 BRATZ 娃娃是在1998年,当时他离
职美泰休息了一段时间,跟他的父母同住在密苏里州 - 美泰公司的律师当然主张这
是满嘴胡言!

美泰和MGA在联邦法院缠讼多年,经过很多回合的较量,2008年初审,陪审团同意美
泰的主张,初审法庭判处 MGA 著作权侵权和违约,被判美元赔偿金一亿,MGA又被
勒令交出 BRATZ 的专营权给美泰公司,和停止生产和销售 BRATZ 产品。

MGA 不服上诉。美泰公司在 2010 年9月又在加州的州法院加控 MGA 欺诈性脱产 (Fraudulent
Conveyance),谓 MGA 在2004至2008年间转移4.3亿美元资产,使公司资不抵债。欺
诈性脱产,在美国可引致刑事责任,而且可以刑及当事个人,是比较严重的指控。
在产权未定之际,下游的零售商也保守的回避纷争。于是乎,如日方中的 BRATZ 品
牌很快就有点明日黄花的危险,美泰公司的诉讼维权,看来目的已达。

(这是小说家也编不出的情节) 2010年,峰回路转,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裁决推翻
一审的判处,联邦法庭的本案重审。双方在重审案里都加控对方窃取商业秘密。2011年
4月中旬,加州的州法院判决美泰公司败诉,摈撤了美泰公司对 MGA 的欺诈性脱产
指控案件。4月21日晨,在联邦法庭的主案重审(初审),陪审团结束8天审议,拒绝
美泰公司的版权侵权索赔;认定美泰不拥有 BRATZ 娃娃的权利;并认为 MGA 没有偷
商业机密。而且陪审团认为美泰窃取了MGA 的商业秘密,要赔偿八千八百五十万美
元!

当然这只是陪审团的审议,还不是法庭判决。而且只是初审,上诉还要缠讼很多年
头,而事实今天美泰公司还是世界第一,MGA 的前景还是有点风中摇烛之嫌,暂时
胜的还只有点“惨”。看来这长篇连载还会有好多回合!

我们在此最少又能重新体会:知识产权并不只包括“高科技”! 版权也可让企业迅
速崛起,在世界市场有力竞争。

(COP 7)  链接USIP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龙井茶证明商标还要在美国海关登记吗? (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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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头,浙江省龙井茶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委员会日前发出通告,“龙井茶”的
名字不能随便叫了。同年4月7日,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将其经过马德里
协定下申请的国际商标延伸到美国,其商标如下,本质是个”证明商标“(Certification
Mark),只有经过商标注册权利人(认证人)许可的茶叶产品,方可使用该商标:



2011年3月29日,美国商标局公告核准。所以要是4月底前没人正式呈文反对,注册
就该会批准。

那下文又将如何? 环观美国的经验,在海关登记的“证明商标” 为数并不多 (50?),里
面当然包括国际知名的证明商标如 “UL”, “CSA”, “SWISS”, “BLUETOOTH”,
 “U (在圈内)” 等。中国来的,只有一个 "GREEN FOOD & DESIGN" (RN 3,453,928),
认证人是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惟 该商标注册声明对“GREEN FOOD" 等字(包括
中文翻译) 并没有专有权):



如果上述这个”龙井茶“ 商标在美注册成功,又在美海关登记的话,就将会是第一
个对中文文字有专有权的证明商标,使用美国海关的行政系统来维权。


(TM11)  链接USIP

2011年4月7日星期四

就是美国政府要关闭,专利局也暂时不关 (专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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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商标局新闻稿11-26

“美国专利商标局准备政府可能关闭

假如2011年4月9日政府关闭,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活动将继续开放,像往常一样继
续经营六个营业日 - 直至2011年4月18日周一  - 因为美国专利商标局有足够的储
备,没有联系到当前财年,可以在那期限里继续工作。如果关闭超过六天,我们预
计,有限的工作人员将能够继续工作,以接受新的申请书,和维护IT基础设施等功
能。有更多信息时,将被张贴在这个网站。谢谢。”

美国专利商标局新闻公告之11-26

(PAT 18)  链接USIP

2011年4月6日星期三

美国专利三轨之外,可别忘了”绿轨“ (专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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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局绿色科技先导计划,优先加速审核”绿色“科技的实用专利申请。符合
条件的科技包括环境质量,节约能源,可再生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该计划
首次将只批准最多3000 件呈请,现时计划有效期延至2011年12月31日。

(迄今呈请统计的数目在这里) 从2009年12月美国专利局绿色科技先导计划开启,到
2011年四月初,以绿色科技为由要求优先处理的呈请共批准了1595 件,还有310 件
呈文待批。在这计划下已颁发的绿色科技专利共计310 件。所以应还有机会。

(PAT 17)  链接USIP

2011年4月5日星期二

美国专利局开始实行三轨制审查专利申请 (专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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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宣布计划开始受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 - 让发明家
和企业可以选择自己的实用专利在12个月内处理(多付费,提前首次审查)。目前,
美国实用专利(Utility Patent) 申请从送件到首次审查平均需要近三年。

根据新的三轨方案,专利申请人可以按请自己的需要选择首次审查的速度。


    美国实用专利三轨制审查



第一轨道
(优先轨)

第二轨道
(普通轨)

第三轨道
(延时轨)


专利局并未最后定案

何时生效?
2011-05-04
2011-05-04
暂定2011-09-30

外加规费

US$4,000 (小型企
暂时没有减半)

未知
首次审查
送件12个月内
旧有程序
由申请人控制的延迟
可达30个月,再连接
第二轨道的现有程序

特别限制
-  只限实用专利和植物专利
生效日后,完整的,
  电子送件系统(EFS)
  送检申请
不超过四项独立的权利
    要求
不超过30项总要求
不能有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Multilple Dependent 
     Claim)
只限非延续性申请的
新案

  根据商务部知识产权副部长兼美国专利商标局长 David Kappos 说:

“第一轨道提供了一个全面的,灵活的专利申请的处理模式,为我们国家的创新者
提供不同的处理选项,能更好地响应我们的申请人的实际需求。 三轨方案将带来将
最重要的新产品和服务更快推向市场,帮助企业在美国建立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为优先进行审查的要求,第一轨道最初将限制在10000 件案件。美国专利商标局会
再次在本财年结束(9月30日)重新评估是否需要调整今后几年需要。

详情请看第一轨道公布,和原来三轨计划公布

(PAT 16)    链接USIP

2011年4月4日星期一

李小龙 (肖像) 神威犹在 (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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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三十一日,美国联邦法庭 (南纽约区) 史崴恩 (Laura Taylor Swain) 法官在
十三页的中段判决书里,判定原告 Bruce Lee Enterprises, LLC 的案子可以继续
其对被告未经许可而使用功夫巨星李小龙肖像之行为的诉讼。

被告包括美国零售业大公司 Target, Urban Outfitters, 和供应商 A.V.E.L.A.,
Inc. 等。按状词谓,原告是李氏家属企业,拥有所有有关李小龙的知识产权,包括
商标,宣传权利 (Publicity Rights) 等。 原告指控一或多名被告在零售店和网站
上推销和销售印有李小龙肖像的衣服 (T-Shirt)。 被告在赢了第一回合 (谓原告无
由在印第安纳州兴讼,而要转案到纽约) 后,想要一鼓作气把案子做掉,呈文主张
谓原告据法根本无权提控。

史崴恩法官判决原告可以根据多项法律条文继续控诉被告,如:

1。 联邦商标法 (Lanham Act) 43(a) 条 (虚假代言索赔);和
2。 加州民法 (Cal. Civil Code 3344.1) (已故名人宣传权利) 等。

用明星肖像在商品上需要获得授权,这是美国人普遍的概念。诉讼花费越高,和解的
费用也越高,而且在 43(a) 和 3344.1 条款下,输掉的被告都可能要赔律师费! 这个案子
奇怪的地方可能是为何被告们还没有付钱和解了事。

(TM9)  链接USIP

2011年4月2日星期六

自主知识产权=不受任何人干涉?(普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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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把 “什么是自主知识产权“ 这问题”百度”了一下,置顶的解释是(节录):

“  在我国所称自主知识产权是指中国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经过其主导的研
究开发或设计创作活动而形成的、依法拥有的独立自主实现某种技术知识资产的所
有权,其中包括从其他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那里购得的知识产权。”

“  一些对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了解甚少的人往往把自行研发的新产品误认为是具有
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其实不然。实际上,自己研发的新产品,只有通过申请专利
并获得专利权,设计的软件等取得了版权(著作权)保护,使智力成果以法律形式
明确为自己所有,拥有者可以对其进行支配而不受任何人干涉,这样的产品才能称
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相反,虽然是自己研发出来的新产品,但没有取得专
利权、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智力成果的归属关系没有依法确定下来,这样
的新产品则不能说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笔者直觉这里多少有误区之嫌。

要是“自主”的定义包括“不受任何人干涉”,最少从美国知识产权法律观点而言,
“通过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设计的软件等取得了版权(著作权)保护”并不符合
这个“自主”的定义。

拿到美国专利或版权注册,本身并不能作为正当的法律防护,来阻挡别人指控你侵
权!

专利局发给你专利,只是因为你的发明 (严谨而言,你的专利权利要求) 是有足够
的新颖性,跟这”发明“有没有侵犯别人的专利,风马牛不相及。例如别人的专利
要求包括”A+B+C+D“ 的组合,而你的改进是 ”A+B+C+D+E+F+G“,那就是能说服
专利局获得专利权,你还是会侵权,一样会挨告,又何来”自主“之言?

”取得了版权(著作权)保护”作为“不受任何人干涉”依据,也是有点底气不足。
美国的版权注册,规费US$35 大洋,平均六个月批准发证 (快件只要两星期),根本
就没有实质性审核,也没有审核作品是否原创(或是抄来的)。

实质而言,没有那种法律手段可以担保“不受任何人干涉”。任何市场经济里的商
业行为,要是没有风险,也就是很可能没有回报! 要尽量不受任何人干涉,避险的
方法是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 之 “ 五、战略措施  (一)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40) (节录) 引导企业在研究开发立项及开展经营活动前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检索。”
 明知山可能有虍,当然要小心觅路而行。

普遍而言,知识产权是攻击性的矛,而不是防卫性的盾,主要是用来阻止别人侵你
的权,但并没有作为法律防护功能可阻挡别人指控你侵权。

(GEN 18)  链接USIP

2011年4月1日星期五

行业商会,可以是中国讼管行业的主力 (普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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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战略措施包括:”(56) (节录)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交流,组织共同维权。


笔者在思考中国社会应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对外型“讼管行业,思路总回到:中
国的各行业商会,是当前最有资格和资源的群体,可以筹措行业的对外型讼管服务。

想象一下,行业商会的优势是:

(1)  与行业成员企业已有的人际关系;能高效提供协调功能;
(2)  本身责任就是应该协助保护行业成员企业的权益,并辅导行业升级;
(3)  有丰富人脉,能建立投资管道。


只要能辅以专业知识加上其他在美国维权的资源,成立专职的有限责任子企业来负责
管理,行业商会属下的讼管企业很快就能立竿见影地协助商会成员企业在美国保护他
们新的工业设计和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讼管行业,在美国不乏出类拔萃者。已上市的例如 Acacia Research (Nasdaq
股号 ACTG),最近两年股价傲人。


(GEN 17)  链接USIP

中国应发展”对外型“讼管行业 (普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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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来的现状是,中国的中小型出口企业大多没有在出口市场 (例如美国) 保
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所以尽管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出口国,出口的利润却严重偏低。
据商务部2010年的声明,中国出口的平均利润率为1.8%。另一个例子是,在苹果iPhone
价值数百美元的零售价里,在中国的增值只有六块半美元!

要看任何企业在美国有那些知识产权保护,请用IP屏 (www.ip-screen.com);只要
输入企业名字,不到一分钟便可免费明列该企业在美国注册的专利,商标,版权,
和海关登记。

因为中国出口企业“无-IP”,他们被迫纯粹在价格上竞争。此外,美国的大型进口
商(见前文)也采取措施,在知识产权领域以“不平等条约”来占尽中国出口企业的
便宜。往往中国知识产权所有者的美国最大客户,也是最可恶的侵权者 (将订单交
给更便宜的竞争对手)。但你能将自己最大的客户告上法院?

这是现有的事实,如果没有新的手段,看来没有什么会改变:至少不会很快。小型
出口企业忙着做生意,在严酷的市场竞争里求存,没时间也没精力去担心IP。另外,
虽然中国很多行业都有整体增长,但个别公司存活与否的改变却比较快。因此,光
以教育的传统做法来冀望提高中小型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可能本身不会很有效。

中国中小型工业企业对新的全球工业设计增长每年都作出重大的贡献。无论在国内
或国际,在这全球化的经济中,受欢迎的设计和产品能非常迅速分布到世界各地,
但是,也几乎无一例外地吸引模仿和不公平竞争。无-IP,也就是没法保护。

对中小型中国出口企业而言,美国当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问题,最少包括:

(一)小中企业对美国知识产权缺乏了解,也不知该如何保护他们的权利;
(二)海外(如美国)的知识产权注册成本偏高;
(三)在美国IP维权,费用高昂 (如果你算上调查和诉讼费用);
(四)起诉自己的大客户,供应商或同行,实有困难。

这是不难发现为何中小型工业企业对在海外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兴趣缺缺。中国中
小型企业对自己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行动,在海外(美国)更是非常罕有。

我们相信,一个高效的中国对外型知识产权诉讼管理 (下文“讼管”) 行业,如若
辅以专业知识加上其他在美国维权的资源,可以立竿见影地协助中小型企业在美国
保护他们新的工业设计和知识产权。我们认为,创意,对中国经济升级及持续增长
都是至关重要。对知识产权有效而符合经济的保护,是对新的工业设计的鼓励,并
且符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讼管行业目标:通过选择性执法,对外型讼管企业可在美国增加基于中国中小型
出口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扩大这些企业的利润空间(以增加至15%为目标),并
以范例证明中国不止可以知识产权专业化,而可以超越到知识产权企业化,创建
新的对外型讼管行业。讼管也能为投资公众创造一个新的高回报投资管道。

经营形式:一个对外型讼管商业网络,通过行业协会(中国各行业商会) 的援助,
工作包括(1)识别和组合对付美国零售商可行的知识产权执法案件,(2)促使及
时注册还可保护的和诉讼需要的知识产权,(3)将知识产权注册转让给诉讼权个体,
(4) 筹措诉讼费用 (不含律师费) 所需的资金 ,(5) 通过美国专业知识产权诉讼律师以
“打赢分成”方式诉讼维权。

笔者估计,只要数年时间,要能有好几件能见度高的案子,”中国创造“就会要刮目相看。

(GEN 16)  链接USIP